武汉理工大学易班发展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易班通讯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202110版)

发文时间:2021-10-13    发文部门:易班发展中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需要,打通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送达学生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加强校院易班学生工作站与全校同学的紧密联系,实现各类学工资讯、活动、通知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理工易班校、院、班三级网络体系,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易班通讯员”是指武汉理工大学各二级单位确定,并在武汉理工大学易班发展中心备案的工作人员。易班通讯员在学校易班发展中心的领导下、学校易班学生工作站指导下开展工作。班级易班通讯员由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负责管理,学生组织/社团易班通讯员由各学生组织/社团负责管理。

  第三条 学校易班发展中心将易班通讯员队伍与校、院易班学生工作站作为学校推进易班工作的重要骨干团队,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发展。

 

第二章 要求和职责

  第四条 易班通讯员的要求是:

  (一)政治合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身作则,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素质全面,乐于奉献,坚持“讲正气、讲学习、顾大局”的原则,具有群众意识、纪律意识、表率意识,作风过硬,工作热情高,群众基础好,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善于运用校内外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提升宣传效果和舆论引导能力。

  (三)能够较熟练的使用办公软件,关注社会时事与热点,有创新意识与能力。

  (四)熟悉易班各类网络平台及应用的功能和定位,能够熟练操作易班网的相关功能。

  (五)有较强的组织及号召能力,有能力推动易班在班级的发展

  第五条 易班通讯员的职责是:

  (一)负责协助班级成员解决易班注册、使用过程中相关问题,必要时向上级易班学生工作站反馈;

  (二)负责易班班级主页的更新及维护工作;

  (三)及时将班级新闻向理工易班网、学院易班主页进行投稿;

  (四)负责易班活动在班级层面的推广宣传工作,积极传达及号召班级成员参与易班各级校园文化活动;

  (五)负责依托易班平台开展特色网络文化活动;

  (六)鼓励学生创造积极向上的学生网络文化作品;

  (七)协助班级网络文化的建设,创新性开展班级网络思政教育,营造富有个性、积极向上的班级网络文化;

  (八)完成上级易班学生工作站所交付的任务,传达上级工作站的通知或资讯。

 

第三章 配备与选用

  第六条 按照自然年度学校易班发展中心的通知和部署,本科一、二、三年级每个行政班级需配备1名易班通讯员,负责相关工作。

  第七条 易班通讯员可单独设立,也可以由其他班委兼任,具体由易班通讯员上级管理部门自行安排。

  第八条 易班通讯员按照自然学年任职,任职时间为一年,各归口单位每年9月、10月完成配备选用,次年9月完成换届。配备信息应及时上报至学校易班发展中心。

 


第四章 培训、管理、考核及认定

  第九条 易班通讯员培训

  各归口单位应做好易班通讯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原则上需要包括理工易班发展历程及特点介绍,易班的注册、使用,易班网络平台的更新与维护,理工网络平台的投稿流程,校园新闻撰写与摄影,网络媒介素养等内容。同时,各归口单位应做好培训的记录和上报工作。

  第十条 易班通讯员管理

  各归口单位按照自然年度易班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自行制定自然学年易班考核方案,并按照考核方案对归口管理的易班通讯员进行考核及认定。

  第十一条 易班通讯员的考核

  (一)各归口单位成立工作考核及认定小组,由归口单位易班指导老师担任组长,各归口单位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担任副组长,各班级、学生组织/社团主要骨干担任成员,进行考核及认定工作。

  (二)考核工作按照自然学年进行,每年8月底完成考核工作,9月初向学校易班发展中心上报考核结果。

  (三)考核要点基于各班通讯员的学期网薪增长值和学院微社区投稿量分为基础要求和学院自定要求两大块,其中基础要求如下:

  1.原则上评选“优秀”的通讯员每学期网薪增长值不低于192;微社区班级新闻稿件投稿(无论是否录用)每学期不低于3条;易瞄瞄发布即时动态每月不少于3篇;

  2.原则上评选“良好”的通讯员每学期网薪增长值不低于144;微社区班级新闻稿件投稿(无论是否录用)每学期不低于2条;易瞄瞄发布即时动态每月不少于2篇;

  3. 原则上评选“合格”的通讯员每学期网薪增长值不低于96;微社区班级新闻稿件投稿(无论是否录用)每学期不低于1条;易瞄瞄发布即时动态每月不少于1篇;

  4. 若未满足评选“合格”要求的通讯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

  (四)各归口单位按照基础要求和学院自定要求进行考核,原则上按照30% “优秀”、50%“良好”以及20%“合格”与“不合格”的比例来进行考核(特殊情况可视工作实际予以调整)。

  第十二条 易班通讯员的认定标准

  (一)单独担任易班通讯员,参照班级宣传委员进行认定。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给予综测0.6分、0.4分、0.2分的认定。若不合格则不予认定。

  (二)由其他班委兼任易班通讯员,视考核情况,应在原有职务加分的基础上给予0.2-0.5分的通报表扬。

  (三)各归口单位务必保障易班通讯员的认定和发展,为其良性发展提供基础。学校易班发展中心将在学院易班工作考核中对该项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易班通讯员荣誉称号的评定

  学校易班发展中心学年末将进行“优秀易班通讯员”荣誉称号评定,原则上按照分配指标、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产生。原则上“优秀易班通讯员”由易班通讯员中学年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第五章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易班发展中心负责解释。